第 10 章(1 / 3)

陶玉的申漂生活始于超市采购。

她双手把住小推车的手柄,漫无目的闲逛,拿起一样商品看看,又摆回原位。

她喜欢这种货架被塞得满满当当的感觉。

住出租屋这几年,她从不敢多买东西,就怕万一哪天要搬家,东西太多付不起遗漏了一些物品。

尽管住的地方面积不算小,但陶玉还是更愿意将东西摆在台面上,这样她一眼就能扫到,她有什么,还缺什么。

这个毛病曾被许素云唠叨过好多回,但陶玉就是改不了。

说起来,这个习惯还是在广府花园那几年养成的。

那时她在梁家住着,什么都小心翼翼的,课本笔袋,证书奖杯,衣服鞋子,各种书和小说,女孩子的小玩意……她妥帖的把它们安排到这个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。

因为妈妈说,这家的主人不喜欢房子看起来乱糟糟。

物归其位,才是最好的。

后来她离开梁家时,走得太过匆忙,忘带了好些东西。

比如偷偷藏在衣柜深处的素描。

比如一枚刻着她名字的玉石。

……

那是梁置礼送给她的十八岁生日礼物,被她珍藏了好久,但最终也还是落在了梁家,仿佛她天生就不该拥有。

说到底,她也是那个“物”。

十二点一过,灰姑娘就要脱下水晶鞋,回到自己的世界。

后来,为了避免此类情况再度发生,她习惯性把所有东西都摆在明面上。

这样,即使她再搬多少次家,也不会落下一件物品。

所以她才如此热爱逛超市,生鲜区的叫卖,水果区的五颜六色,冰柜里大桶大桶的冰淇淋,通通一览无余,全都在她眼前。

没有什么比超市更懂生活了。

她在超市最爱去的地方,是鲜奶区。

也许是这里的灯光更明亮,也许是许素云对她的惯常奖励来这给她买鲜奶,所以大脑自动将美好的记忆与之关联。

这会,她细细扫过一瓶瓶胖嘟嘟、白莹莹的鲜奶瓶,神情也跟着愉悦起来。

唇角不自觉带笑,是一种对生活重新燃起兴趣的笑容。

直到视线撞上迎面推着购物车的男女,男人西装革履,挽着他胳膊的女孩巧笑倩兮,每一根发丝都在向温文清雅的富家女孩靠拢。

她笑着转头,视线在触及陶玉的脸庞后,唇瓣诧异微张,表情有些僵硬。

男人很敏觉,目光落在她俩之间,问:“思怡,这是你朋友吗?”

徐思怡嘴唇蠕动了几下,挤出一个笑容,朝他介绍:“我表姐。”

她打了声不怎么走心的招呼,“好巧啊,陶玉姐,你怎么在申城?”

徐思怡这么多年都没叫过她姐,陶玉只一眼,便心知肚明——这是做给她身旁这位男士看的。

当年高考完后,徐思怡见她去了国外顶级学府念书,哭着闹着也要出国,可她的分数实在够不上国外名校,家里又没有足够的钱支撑四年的学费,最后,她上了一所中外合办的大学。

陶玉从国外回来后,在姨妈家短暂住了几个月,姨妈一扫之前的唉声叹气,每天明里暗里说自己女儿命好,虽然去的大学不怎么样,但所幸找了个条件还不错的男朋友,两人计划毕业后结婚。

如今看来,应该就是这位了。

现下表妹性子里骄纵任性的一面全然不见,衣着得体,温婉微笑,和她记忆中的表妹大相径庭。

陶玉简短回,“来这边工作。”

徐思怡有些惊讶,她不是大学都没读完吗?

就这样还能在人才济济的申城找到工作?

但她面上还是表示祝贺,语气柔柔,“那以后常联系呀,还没跟你介绍呢,这是我男朋友,于立。”

她揽着男人胳膊的力气渐渐收拢,歪头靠在他肩上,一副沉浸在爱情里甜蜜蜜的模样。

但更像是在宣誓主权,以及警告这位多年未见的表姐——

别乱说话。

“于立,我们走吧,叔叔阿姨还等着我们吃晚饭呢。”徐思怡温柔催促,她已经替陶玉找好了理由,“其实今天碰到表姐真的很开心,要不是表姐曾经——”

她声音小下去,“算了,还别提那件事了,惹表姐回想伤心事。”

伤心事,指她寄宿在梁家的那几年。

于立有些不明所以。

陶玉挑选一瓶鲜奶,放进自己的购物车。

淡淡一笑,也不反驳,目光坦坦荡荡地,教人心里发慌。

“确实不爱去。”

她扫了眼自己准备买的鲜奶,“送的赠予的,还是什么别的方法,终归不如自己的来得心安。”

徐思怡脸涨得通红,又无法反驳。

她确实想靠着于立在申城安稳